近日,天津市公安局破獲一起以“黑公關”形式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違法犯罪案件。該犯罪團伙在網上以有償刪除差評的名義招攬生意,違規刪除涉及30余個網站的600余條負面帖文,非法獲利50余萬元,協助其刪帖的人員涉及湖北、河南、浙江等省份。
“黑公關”,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匯。它指本著“得人錢財,與人消災”,在網站和當事企業、個人之間充當“掮客”,四處謀利。此前多有報道,一些自媒體以涉嫌侵權為由要求網站刪帖,有的通過“關鍵詞優化”將負面新聞推后,有的干脆收買內部人員,在后臺直接刪帖。此外還有赤裸裸的敲詐勒索,有企業掌握大量自媒體賬號,收到保護費后甘當“打手”,通過以假吸睛、惡意營銷等方式操縱輿論,抹黑特定企業形象聲譽……
可見,“黑公關”是一門徹頭徹尾的違法生意。早有法律規定,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,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,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,構成非法經營罪。如果以收保護費之名脅迫企業,構成敲詐勒索罪,網站內部人員利用職業之便幫忙刪帖,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……過去幾年相關部門展開多次專項治理、凈網行動,都將“黑公關”作為重點之一,釋放了“嚴厲追究”的信號。
但具體在實踐中,“黑公關”隱蔽性強,也會導致治理難的困境。一方面,“黑公關”本身就游走在灰色地帶,一些標題黨很難被判定內容失實,一些負面信息也很難定性為誹謗;另一方面,自媒體興起使得輿論表達的門檻一再降低,四處潛伏的“網絡水軍”突破了地域監管限制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必須要通過更明確的規定,廓清“黑公關”的概念、范圍、邊界,同時探索新型管理模式,通過法律與大數據結合等加強清查和整治。
從網絡環境的角度講,“黑公關”也是重要的“污染源”。我們知道,客觀獨立的用戶評價,真實可信的網絡報道,直接影響著人們對一個企業的形象認知,也決定著人們深層次的消費行為,但“黑公關”把網絡攪成了一灘渾水,各種信息魚龍混雜、真假難辨,導致了真實民意被掩蓋,使網絡環境變得更加烏煙瘴氣。對此,相關部門要不斷瞄準自媒體領域的痼疾癥結,強化互聯網平臺責任,讓法治為網絡空間健康有序發展保駕護航。
有必要提醒,一些企業過于迷戀“黑公關”,不僅從外面請,還自己親手養,這是一種錯誤的價值觀。真的就是真的,假的就是假的,把心思放在惡意營銷上,靠刪帖造勢來抬升自己,靠攻擊謾罵來貶低別人,制造的只能是幻覺,也瞞不過大眾的眼睛。明智的企業會意識到,要想在市場上站穩腳跟,并實現長足發展,必須把抵制惡意營銷作為共識,共同打擊商業詆毀亂象,推動建立更加誠信、透明的商業生態。
王慶峰
地址:南昌市紅谷中大道1326號 聯系電話:0791-86847386
備案號:贛ICP備15001586號-1 技術支持:中國江西網
法治江西網 版權所有 承辦單位:新法制報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