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江西網訊 近日,弋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聾啞人犯罪的案件,為了維護聾啞被告人的合法權益,弋陽縣法院特地請了手語翻譯人員參與庭審。在手語老師的幫助下,順利完成了整個庭審活動。
2019年2月26日,被告人舒某、方某(系先天性聾啞人)乘坐德興市至弋陽縣的班車到達弋陽縣伺機作案。當日12時許,在客運班車上,兩被告人從祝某中袋內盜得現金3400元,兩被告人下車后各分得贓款1700元。
2月27日,被告人舒某、方某被德興市公安機關抓獲,兩人歸案后,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。
案件起訴到法院后,承辦法官得知被告人方某系聾啞人,為查明案情,保證案件公正審理,充分保障被告人方某的訴訟權利,法院依法聘請縣特殊教育學校的手語教師作為翻譯人員,同時又指定一名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。在翻譯人員的協助下,被告人方某當庭認罪。
周軍 記者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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